體育署112年度運動發展基金辦理運動選手輔 導照顧申辦作業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5月9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
1120018459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申辦作業原則如下:
(一)補助範圍:以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運動種類及項目訓練
之選手為限。
(二)補助對象:為教育部體育署112年度核定設立之基層運動
選手訓練站(以下簡稱訓練站)所屬優秀選手為限,名單如 附件。
(三)執行內容:學雜費補助、生活照顧補助及課業輔導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