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南投縣青年社造跨域交流工作坊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一、本局為培養青年社區營造相關知識與技能,鼓勵青年發揮創意參與公共事務,提高青年與在地跨域交流機會,開發符合在地社區需求的社造行動計畫,以創造青年返鄉、留鄉的契機,促進地方永續發展,特辦理旨揭工作坊。

二、工作坊透過講師經驗傳授及學員實務操作,引導青年分組交流構思出行動計畫或解決方案,並當場評選出至少5案獎勵行動,核給獎勵額度最高為新臺幣80,000元,以鼓勵參與執行的青年。

三、活動訂於113年8月9日(星期五)上午及8月15日(星期四)全日,分別於本局圖書館及南投縣藝術家資料館辦理,相關訊息請參閱簡章,報名自即日起到113年8月8日(星期四)中午12時止,線上報名系統:https://reurl.cc/GpZlqy,歡迎18歲以上未滿46歲青年踴躍報名參加。

113學年度法治 教育推廣計畫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一、旨揭計畫可配合公民、閱讀、媒體、科技、多元文化與國際理解等素養主題,歡迎學校教師申請合作,共同推廣人權法治教育。
 

二、本計畫的課程內容,摘要如下:
 

(一)合作對象:高中職教師。
 

(二)課程對象:高中職學生。
 

(三)課程講師:律師、冤案受害人等。
 

(四)課程領域:國民教育階段之社會領域、語文領域、健康領域、科技領域、綜合領域、學生事務、人權及法治議題等。
 

「113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及修正內容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一、依教育部113年7月30日臺教師(一)字第1130075772號函辦理。

二、旨揭比賽實施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明定違反舞臺比賽區域範圍之扣分事項:

1、參賽學生演出時超出各類組舞臺比賽區域,扣總平均分數0.5分。

2、舞臺比賽區域尺寸有調整需求,未依規定於報名截止前提出申請者,扣總平均分數1分。

(二)明定比賽進行時,除參賽學生外,編導老師不得進入舞臺比賽區域,亦不得有口頭指導與遞送道具等情事,違者扣總平均分數1分。

有關教育部為維護學生之消費權益及赴國外留遊學之安全

一、依教育部113年7月22日臺教文(三)字第1130071313A號函辦理。

二、近日媒體曾報導有關留遊學服務業者(下稱業者)因倒閉,所辦理之夏令營活動為家長控訴無法向業者追討退費事件,為保障學生之消費權益,請惠予協處相關事宜。

三、經查前揭事件所涉學校未善盡相關監督責任,因本案係由學校推薦並允許業者向學生宣導,學校應監督業者與學生所簽契約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以維護學生赴海外留學或進行旅遊學習活動之安全。

四、嗣後為使學校善盡監督之責,請貴校注意以下事項:

(一)針對學校在學生與留遊學服務業者簽訂留學及海外旅遊學習契約,應留意該業者是否為經教育部契約查核合格業者及契約是否符合「海外旅遊學習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海外留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

「113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戶外教育計畫之教案徵選實施計畫」及「113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戶外教育計畫之課程模組徵選實施計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一、為鼓勵高級中等學校推動戶外教育(包括山野及海洋等其他類型),規劃彙編學校優質教學案例及成果示例分享,供各校於教學現場運用,以提升戶外教育課程推動成效,具體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特辦理旨揭計畫。

二、活動重要期程如下:

(一)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3年9月30日,以郵戳為憑。

(二)得獎名單公告:113年12月1日前。

(三)頒獎:預定於114年1月31日前辦理。

三、相關徵選資料另於戶外教育平臺網站公告及提供下載。

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人權教育資源中心與藝術生活學科中心共同辦理「攝影實作工作坊」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8月3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05750號函辦理。
 

二、工作坊時間:113年8月22日(四)至8月24日(六)。
 

三、地點:
 

(一)國家人權博物館-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
 

(二)國家人權博物館-安康接待室(新北市新店區雙城路12號)。
 

(三)公務人員發展中心福華文教會館(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30號)。
 

財團法人金車文教基金會會發布【文化任意門:這次不趕火車! 打卡最美車站:安特衛普x新竹火車站】線上講座

一、金車文教基金會邀請建築文資工作者-凌宗魁、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建築系助理教授-胡琮淨,以建築人視角切入,開箱最美火車站、周圍人氣建築,從發展軌跡、設計語彙再到街區美學,進行東西方文化異同對比,以增進多元文化價值觀與國際視野。

二、活動辦法與報名資格

(一)活動日期:2024年8月10日 (六)

(二)活動時間:13:20-16:00

(三)活動地點:Webex 線上分享

(四)活動對象:對在地、世界文化與旅遊有興趣的社會大眾

(五)活動報名:https://kingcar.org.tw//我要報名/文化任意門線上講座

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82694號、教育部113年7月12日臺教授青字第1130000242號函暨「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辦理

二、旨揭實施計畫內容概要如下:

(一)獎勵對象:對推動學校教育、社會教育、體育業務及青年發展業務,有具體優良事蹟之績優志工、志願服務團隊及運用單位。

(二)推薦單位:教育部及所屬運用志工或志願服務團隊推展教育業務之機關(構)、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教育部主管之法人或經政府立案之團體。

(三)獎勵資格:

1、志工:於運用單位從事志願服務工作,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且經所屬運用單位考核具有績效者:

113年6月27日宣布調升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旅遊警示

一、依教育部113年7月12日臺教文(二)字第1130067411A號函辦理。

二、自本年6月27日起赴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旅遊警示調升為「橙色」,建議國人避免非必要旅行,爰請加強宣導當前兩岸情勢與政府政策,提醒師生下列赴陸就學或交流可能面臨之風險及挑戰,並強化學校中國大陸識讀課程,以落實保障我青年學生人身安全與權益:

(一)中國大陸近年大幅增修(訂)國安法令,前曾發生國人赴陸在機場遭到扣留盤查、檢查手機或電腦等電子設備之案例,本年7月1日起又施行「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和「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明文賦予國安執法人員可以檢查旅客隨身物品、電子裝置等權限,嚴重侵害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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