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青聚點Dreamer培訓暨蹲點 實作招募簡章」與EDM一案

南投縣政府

一、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4年3月27日臺教青署參字第1142202680B號函辦理。
二、旨案係為引導關心社區、社會議題之青年,了解如何參與社區, 建立在地行動與地方創生基礎觀念,該署於本(114)年成立至少40組青聚點,將運用行動場域及推動經
驗,預計開辦 300堂在地課程,並提供至少200個在地蹲點實作機會,協助青年透過蹲點逐步發展行動方案,以實際的行動關心在地事務,先予敘明。
三、前揭在地課程(Dreamer培訓)提供15歲至35歲青年,不限堂數免費參加;另18歲至35歲青年可報名蹲點實作(至少完成20日),並提供至少新臺幣2萬元之獎學金。
四、本計畫相關訊息業刊登於該署網站(網址:www.yda.gov.tw)及計畫網站(網址:https://changemaker.yda.gov.tw/),如有報名與計畫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承辦人張小
姐,電話:02-7736-5401,電子信箱:bonnie0128@mail.yda.gov.tw。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4年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芭 蕾說明會」流程表

南投縣政府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4年4月10日師大體研中字第1141007900號函辦理。
二、115年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將新增「芭蕾」項目,為使相關參賽人員更加瞭解芭蕾賽程規範,遂依教育部113年2月7日臺教師(一)字第1132600312號函辦理本次說明會。
三、說明會相關資訊:
(一)時間:114年5月4日(星期日) 上午9時至16時。
(二)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中興堂(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3號)。
(三)參與對象:各級學校有興趣參與芭蕾比賽之教師及學生。
(四)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uf69131FViELex448,亦可上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官網查詢。
(五)交通注意事項:活動現場不提供免費停車,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前往(捷運大安站2號出口)。
四、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繫該單位承辦人許小姐,電話:(02)7749-3242,電子郵件:hsuyentzu@ntnu.edu.tw。

「2025第二屆永懷星雲大師——生命書寫文 學獎」徵文活動海報、辦法暨報名表

南華大學

一、徵選類別:本屆徵選散文類,舉凡有關生命之思考與經驗,包括親情、愛情、生死、人生困境乃至於生態關懷等等,皆可涵納於「生命書寫」的主題之中。
二、徵文對象:
(一) 大專組:目前就讀全國大專校院(含五專四至五年級)、碩士班、博士班,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二) 高中組:目前就讀全國高中職校(含五專一至三年級),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三、獎項:
(一) 大專組:徵選6名。首獎1名,頒贈獎盃及獎金3萬元;推薦獎2名,頒贈獎盃及獎金1萬元;佳作3名,頒贈獎盃及獎金5仟元。
(二) 高中組:徵選6名。首獎1名,頒贈獎盃及獎金2萬元;推薦獎2名,頒贈獎盃及獎金1萬元;佳作3名,頒贈獎盃及獎金5仟元。
四、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4年9月1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五、詳細活動訊息及相關辦法請至本校文學系網站查詢(https://literature.nhu.edu.tw/)

113年童軍考驗營暨偏鄉服務體驗 營活動,圓滿達成任務,相關工作人員(詳如說明三)認真 負責備極辛勞,請依獎勵名冊辦理敘獎

南投縣政府

一、依據本縣113年童軍考驗營暨偏鄉服務體驗營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依本府(86)投府人二字第104011號函規定,以校長名義發布獎勵令,獎勵令備註欄或說明欄須加註本文之日期及文號。
三、另高中職教師及非本府所屬單位之敘獎部分,請依權責從優辦理獎勵。
四、檢附旨揭獎勵名冊1份。

「獎勵青年自組團隊參與志工服務行動計畫」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一、本署持續推動旨揭計畫,鼓勵青年針對所關心之社會議題展開志願服務行動,引導其結合所學與專長,以實際行動關懷社會,發揮志願服務之影響力。
二、申請資格為15-35歲青年至少6人(含)以上組隊、研提12小時(含)以上志願服務方案,依申請類別不同最高可獲得新臺幣3萬元至10萬元行動金。計畫公告於本署青年志工網站(https://youthvolunteer.yda.gov.tw/),請協助於相關網站公告訊息,並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於線上申請提案。
三、另為鼓勵學生社團從事志工服務,本年度試辦(新增)專案型服務方案,鼓勵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內登記有案之學生社團、學校及民間團體,組織15至35歲之青年志工團隊至少10人,每案於6-9月至少服務18小時,獎勵金為最高新臺幣8萬元(含稅)。
四、本署設置有12家青年志工中心,提供計畫撰寫提案申請、出隊服務之相關輔導與協助,聯絡方式如下連結(https://youthvolunteer.yda.gov.tw/content/m_centers.php),歡迎就近與各中心專案人員聯繫。

「114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主管高級 中等學校精進童軍教育發展實施計畫」1份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性別平等教育與輔導工作要點」辦理。
二、為透過童軍教育、童軍技能、探索教育等活動,培養學生良好之生活習慣及品德,以達五育均衡發展優質公民為宗旨之教育目標,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本案計畫期程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請貴校依旨揭計畫及「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臚列之項目,視實際需求編列經費需求(以新臺幣5萬
元為上限),並填具計畫申請表及本署補(捐)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非民間團體),於114年5月20日(星期三)前函報本署憑辦,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署承辦
單位(04-3706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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