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5月2日臺教社(三)字第1142401190B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為社會教育領域最高榮譽,迄今已有50年歷史。教育部為表揚對於推展社會教育卓有貢獻的團體或個人,自64年開始舉辦「社教公益獎」,106年起定名為「社會教育貢獻獎」,希望藉由此殊榮,肯定長年於臺灣每個角落耕耘社會教育、投注心力的無名英雄,期激勵更多個人及團體積極投入社會教育。

三、對社會教育具有卓越貢獻之團體或個人之推薦,於公告受理期間內得由推薦單位主動推薦,或由參選者向推薦單位申請推薦,並由各推薦單位依推薦程序辦理初審後擇優推薦,不符推薦程序者,不予受理。

四、請貴校(單位)推薦參加本(114)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之案件,於114年6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推薦名單及相關表件寄(送)達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地
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2106分機1334,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五、前項要點及推薦表件可至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下載。

單位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