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

一、申請資格:各級女童軍或各級女童軍團,實際參與女童軍活動二年且連續二年均辦理三項登記者,經團指導老師推薦者,均可提出申請;每校可推薦一至二名。
二、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5月24日(星期六)。
三、申請手續:各團請於5月24日前將推薦表寄至溪南國小(545南投縣埔里鎮溪南里珠生路68號)南投縣女童軍會總幹事李淑瑜校長收,逾期申請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單位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