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選送中小學國際教育教師出國入班培力計 畫」延長報名期限至114年3月14日(星期五)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一、依據本署114年2月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0343號函(諒達)辦理。
二、旨揭計畫遴選係由學校薦送教師參加,薦送需具備積極推動國際教育之要件:
(一)積極推動國際教育之學校:自110學年度至113學年度間,學校曾3學年度(含)以上獲得本署補助之國際教育計畫國際教育課程發展與教學、國際交流或學校國際化補助(同一學年度獲多項補助者,皆視為該學年度1次補助)。
(二)參加遴選教師之要件:曾實際參與積極推動國際教育學校執行相關補助案之教學或規劃工作之正式教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