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一、依據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15年8月11日國表藝樂銷字第1151000723號函。
二、國家交響樂團(NSO)為推廣青少年學子古典音樂賞聆並培養表演藝術興趣,自98年度起辦理校園音樂講座,並自100年度起擴大辦理,活動不限音樂科班或社團學生參與,並以未曾於現場聆聽交響樂演出之學生為主要推廣對象。
三、本活動配合NSO 26/27樂季系列演出場次,由該團指派講師赴校進行導聆與賞析,講座時間為各場次演出前2個月起開放安排,每場次約1至1.5小時;講師費及相關交通行政費用由該團支應,申請學校須提供講座場地及必要視聽設備。
四、申辦方式及購票優惠如下:
(一)預計購買音樂會票券合計達30張(含)以上之學校,可申請安排講師赴校辦理現場講座,完成講座申辦之學校,參與學生得以每張新臺幣100元之教育推廣票購票,每校上限100張,並得由鄰近學校聯合申辦。講座名額有限,依申請順序及實際安排情形額滿為止。
(二)購票未達30張之學校,學生及同行師長仍享有7折專屬購票優惠。
五、欲申請之學校請先統計預計參與人數及票券張數,並至線上表單填寫申請資料(https://forms.gle/ZAyYbihcgKnYBaVd8),相關講座場地、時間及是否核定辦理,由該團視實際情形安排。
六、另該團配合文化部「文化幣」政策,透過旨揭講座及優惠票券措施,鼓勵高中職學生進入音樂廳欣賞專業藝術演出,培養參與藝文活動之習慣。
七、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家交響樂團承辦窗口李思穎(電話:02-3393-9636;電子信箱:4inli@mail.npacntch.org)或楊雨翎(電話:02-3393-9486;電子信箱:erin@mail.npac-ntch.org)。
八、另檢附NSO 26/27樂季節目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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