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115年6月17日金管綜字第11501935542號書函辦理。
二、金管會為提升年輕世代金融素養,爰與金融相關單位研訂旨揭計畫,提供金融知識教育或金融防詐騙之專業講師,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週會或重要集會時段,進行20至30分鐘之教育宣導,所需經費由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支應。
三、如貴校有前揭宣導之需求,請於115年7月31日前(星期五)前逕至線上表單填寫(表單連結:https://reurl.cc/0mrDmk)。
四、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金管會承辦人蔡淵禮先生,電語02-8968-0108。
單位處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