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24日臺教社(三)字第1150040548A號函辦理。
二、旨揭為表彰各項善行義舉,鼓勵國人發揚行善美德,建立和諧共好社會,特辦理選拔活動。
三、推薦單位:大臺中(含新竹縣市、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市)各公私立機關、學校、團體,正式立案之民間社團。
四、推薦對象:居住或服務於大臺中(含新竹縣市、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雲林縣、嘉義縣市)內。品德端正,無不良紀錄,長期行善,所行善事是利他而非利己;係自願性質,而非工作責任及工作範圍內應為之事;有具體優良事蹟,能夠發揚傳統美德,樹立典範,足資接受表揚者。
五、受理推薦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5年7月31日(五)止。以郵戳為憑,詳情請參閱選拔辦法。
六、旨揭活動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鍾亞宸先生,聯繫電話:(04)2301-6291、0907-618-819。
單位處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