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周知 如有推薦者,請將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資料各1份於110年2月5日(星期五)前送至本室彙陳,逾期以不推薦論。資料如附件。 附件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有關110年師鐸獎初審與推薦事宜資料.pdf 單位處室 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