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一、依據本署114年9月5日召開「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聯盟與縣市政府國際教育中心聯繫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建立我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交流資訊填報與數據管理及分析機制,並掌握我國中小學與全球各區域之交流互動趨勢,自115年起,請各校辦理國際教育交流,統一至教育部中小學國際教育全球資訊網(https://www.ietw2.edu.tw/)填報交流情形,亦請善用前開網站「臺灣夥伴學校國際配對平臺(Taiwan Partner School Finder,TPSF)進行國際交流媒合」。
三、承前,請全國各學校依填報說明,至前開網站進行資料更新,並於辦理國際交流後14日內,針對該次交流內容進行1次性資料填報。所填報資料日後將由各該學校主管機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聯盟及國際教育中心,進行彙整與量化分析交流數據,作為研擬國際教育政策、資源配置及補助計畫之重要依據。
四、為利前開單位可依既有資料,無須多次向各級學校索資,以同步達成行政減量與資料品質提升之目標,請主管機關務必請所管學校落實填報,必要時請納入相關績效評估參據。
五、倘有相關填報疑義請洽下列窗口詢問:
(一)教育部中小學國際教育全球資訊網:
1、內容:包含學校帳號及權限設定、臺灣夥伴學校國際配對平臺(TPSF)等相關問題及系統操作等疑義。
2、聯繫窗口:本署委託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團隊。電子信箱:ietw2@mail.k12ea.gov.tw;連絡電話:李先生02-2730-1162/熊先生02-2730-1289/熊小姐02-2730-1161。
(二)國際教育交流資料填報:
1、內容:國際交流填報內容及資料處理疑義等。
2、聯繫窗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聯盟副執行長辦事處(114-115學年度為嘉義縣立永慶高級中學)。電子信箱:ieea@ycsh.cyc.edu.tw;連絡電話:黃小姐05-3627226#215/郭小姐05-3627226#273。
六、檢附填報說明1份。

單位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