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一、依教育部114年3月19日臺教授青字第1140000103號辦理。

二、隨函檢附衛生福利部114年3月14日衛部救字第1141360900號函及相關附件,請依相關規定辦理旨揭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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