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11月15日藝演字第1130003595號函辦理。
二、旨揭決賽報名自113年11月20日上午9時起至113年12月25日下午5時止,請各校自行上網(https://web.arte.gov.tw/country/)報名。
三、承上,各校須印出前揭報名表且蓋妥印信,免備文逕送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審核並用印後,再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於113年12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參賽隊伍總報名表及各參賽學校報名表正本逕寄(送)達該館(地址: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表演藝術教育組);並於信封上註明「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決賽報名」,俾利彙提「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委員會」辦理。請各參賽學校及各縣市政府政府教育局(處)務必掌握報名期程,逾期歉難受理決賽報名。
四、檢附113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1份。
單位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