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配合行政院推動「投資青年就業方案」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配合行政院推動「投資青年就業方案(108-111年)」(以下簡稱本方案),請鼓
勵110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以下簡稱應屆畢業生)主動申請接受政府就業服務,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投資青年就業方案(108-111年)」辦理。
二、為協助青年就業,行政院前於108年5月31日以院臺勞字第1080172693號函核定本方案,期透過勞動部
、經濟部、教育部等8個機關48項措施,協助青年掌握產業趨勢、確定職涯方向、提升就業技能及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