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週知,如有推薦者,請將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資料各1份於110年2月5日(星期五)前送至本室彙陳,逾期以不推薦論。資料如附件。 附件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會辦理第9屆星雲教育獎遴選辦法.pdf 單位處室 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