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全國古蹟日活動」

教育部

一、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15年8月27日文資綜字第1153008739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訂於115年9月19日至9月20日假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辦理「2026全國古蹟日活動」,並於115年9月19日上午10時30分辦理開幕儀式,請惠予協助轉知所屬並鼓勵踴躍參加。
三、該活動呼應歐洲遺產日重視跨域連結的精神,訂定今年主題為「我們都活在未來的古蹟裡」,將與各縣市及相關單位共同辦理「全國文化資產行動博覽會」,展現豐富多樣
的文化資產活化成果,搭配現場的傳統與創新表演節目、互動體驗、傳藝手作、文資創意市集等,讓民眾體驗臺灣多元的文化內容。
四、活動詳情請見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官網最新消息;活動相關問題及未盡事宜請逕洽承辦人廖小姐,電話:04-22177582(E-mail:ch0133@boch.gov.tw),或神之藝文化創意有限公司鄭小姐,電話:0916-188066。
五、檢附文化部原函、活動海報及活動邀卡各1份。

《雞密任務~出動!》

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一、為提升兒少數位防護意識,本盟「逆風少年大步走」計畫、攜手全家便利商店、聚樂邦共同製作並推出手機互動遊戲教材《雞密任務~出動!》。教材內容以兒少使用數
位工具之切身經驗出發,持續培力青少年數位安全素養。隨文附上宣傳海報,以利青少年遊戲下載QR。
二、本盟上半年已發布《滑手機前先想一下!你的數位安全指南》漫畫書線上版,今年欲透過「漫畫書×遊戲」雙教材為核心,持續培力青少年數位安全素養。請 協助於布告欄張貼宣傳,並轉知輔導室及各班導師,鼓勵及推薦學生下載。如有意索取實體漫畫書教材,可逕洽本盟聯繫。
三、實體書索取聯絡信箱:pr@youthrights.org.tw
四、電話:02-29266177分機19洽詢蘇先生。

「114至115年中彰投青年志 工中心」辦理急救教育推廣團志工聯繫會報暨培力課程

傳動經營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一、因應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為青年志工的志願服務提供多元支持資源,於全國設置12家青年志工中心,今年中彰投青年志工中心希望邀請長期投入與指導急救教育、醫療衛教等志工服務支團隊與師長親自參與,或推薦合適的學生團隊代表出席。活動詳情如附件。
二、本次活動除了志工團隊交流,也安排急救知識與實作培力課程,同時間也徵求各位師長辦理「防災營隊」之意願。
三、活動免費參加(含保險),活動詳情,請參閱附件。

「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

教育部

一、依據行政院113年11月4日院臺教字第1131023182號核定函辦理。
二、本部前以115年6月16日臺教授青字第1150000280號函(諒達)函送116年第1、2梯次圓夢計畫提報時間,為提供青年多元領域且質量俱佳之圓夢機會,檢送旨揭計畫116年第2梯次「圓夢機會開發原則」、「合作計畫格式」,敬請貴機關(單位)協助依圓夢機會開發原則(如附件1),持續開發適宜的國際組織、機關(構),並與該組織、機關
(構)訂定合作計畫(格式如附件2),請於115年10月15日(星期四)前將合作計畫以電子郵件本部(twpathfinders@gmail.com)彙整(免備文),預定於116年2月18日至3月18日開放青年報名,並於116年7月起啟程,117年2月29日前返國。
三、本文及附件為內部參考使用,請勿公告於網站上供青年參閱。倘有提案相關問題,請逕洽計畫專案小組:陳先生(02)7736-5412。

『2026 南投市珍珠遊程設計全國競賽』

南開科技大學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6年11月23日(一)17:00截止。
二、活動詳情,敬請參閱簡章內容。
三、聯絡方式:
(一)活動承辦:南開科技大學休閒事業管理系 林柏宏 老師
(二)e-mail:solomon@mail.nkut.edu.tw
(三)競賽資訊公告:粉絲專頁「2026南投市珍珠遊程設計全國競賽」

第38屆孝悌楷棋(含孝悌獎學金)選拔表楊

南投縣政府

一、依據財團法人和諧孝悌文教基金會115年8月21日財和孝字第947號函辦理。
二、該會係教育部核准成立之文教基金會,以宏揚倫理及倡行孝悌為宗旨,而孝悌楷模之選拔與表楊,係屬該會重要工作。該會係經教育部核准(115年7月20日教育部臺教社
(三)字第1150073322號函)並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登記(115年7月2 日115 證他字第000277 號)之財團法人,董事共15位,無給職任期至117年12月31日止。
三、收件日期自民國115年8月24日起至10月23日止,逾期不受理。
四、推萬申請文件一律請郵寄新北市淡水區北新路184巷35號4樓之2該會辦事處收。
五、請各推薦單位注意辦法規定,務請文件齊全,實質條件具備,以免推薦落空。
六、選拔表楊辦法及申請表可自網站下載: https://www.fpfoundation.org.tw/index.php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之具教職及學生 身分被害者名譽回復處理原則」宣傳單 張電子檔1份

一、依教育部115年8月7日臺教學(二)字第1152803317號函辦理。
二、為彌補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致使原具教師或學生身分者被迫中斷教職生涯或學業未竟的缺憾,回應其名譽回復訴求,教育部特訂定處理原則,以助弭平遺憾、療癒創傷。
三、已依規定獲得國家賠(補)償及平復之被害者及家屬,如有回復教職及學生身分之需求,可自行或是透過轉型正義相關民間團體、機關之協助,備妥平復文件、當時為教職或學生之認定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教育部專案窗口辦理(TJE@mail.moe.gov.tw)。
四、教育部將協助被害者回復教職及學生身分之名譽,包含頒發證書、舉行回復儀式,並建議學校修正校史及文書檔案,融入被害者生命故事結合學校地景寫入校園轉型正義
課程案例及多元活動,以維歷史記憶的傳承。
五、檢附教育部來函及旨揭宣傳單張電子檔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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