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一、依據「2025總統教育獎歷屆獲獎者生命教育專題講座暨展演活動實施計畫」(以下簡稱實施計畫)及本署114年3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1300號函賡續辦理。
二、為藉由總統教育獎歷屆獲獎者(以下簡稱獲獎者)生命故事之分享,促進獲獎者生命動能及社會正向影響力,本署已建置「總統教育獎歷屆獲獎者生命教育專題講座暨展演活動人才庫名單」,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生命教育講座參考運用,並由有意願分享生命故事的獲獎者,依實施計畫辦理生命教育專題講座暨展演活動,並委由國立嘉義大學辦理後續經費核銷事宜,請貴校依限辦理。
三、本實施計畫辦理日期自114年4月28日(星期一)至114年7月11日(星期五)止。
四、辦理及補助方式:
(一)獲選學校須由主辦單位分配之講師辦理講座,並於上開期限內辦理完畢。依據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授課時間應達每節為50分鐘,其連續上課2節者為90分鐘,未滿者減半支給。講師費至多上限2小時。
(二)本活動所需之講師鐘點費、交通費、材料費由本專案經費項下支應,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1萬2,000元為上限,不足經費由申請學校自籌。講座活動相關發票及收據抬頭需打上國立嘉義大學及統一編號:「66019206」。
(三)申請學校須提供場地(含電腦與投影設備),辦理研習報名和簽到、講師接送及其他相關庶務等事宜。
(四)學校於聯繫確定邀請講師及活動時程後,如須函文至講師服務地點申請公假事宜,請於活動前一週通知本署辦理。
(五)申請學校應提供合適之無障礙活動規劃空間與動線,以利有需求之講師進行專題講座活動。
(六)申請學校於活動結束後5天內須向本署提供講座活動相關簽到表、活動紀錄表、領據(實施計畫內已檢附相關表格)及相關票據等,由本署辦理後續核銷作業,並將相
關照片、影片、資料上傳至本署指定雲端(連結放置於Line社群記事本內)。寄送核銷資料地址: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收件人:學安組魏毓恆,本案若有相關疑義,請電洽本署:04-37061321。
(七)本案講座活動之鐘點費、交通費、材料費款項,需提供講師匯款銀行帳戶影本,並填寫完成領據,以利後續辦理匯款。約1個月內匯入講師或指定老師(學校老師代購
材料費,如無則免填寫)銀行戶頭內。
五、本次總計正取80所學校,備取10所學校(名單如附件1),並公告於總統教育獎網站-最新消息-生命教育,網址:https://pea.k12ea.gov.tw/post/443。其中備取學校需有
正取學校因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辦理此活動,經本署通知後,備取學校始得辦理。
六、本署已創立「2025總統教育獎歷屆獲獎者生命教育專題講座暨展演活動」Line社群(加入連結及方式如附件2),本案相關資料文件將放置群組內,供各承辦人下載運用,建請各承辦人務必加入。本群組將於辦理日期完成後一個月內結束。
七、本案若有相關疑義,請電洽本署魏毓恆先生04-37061321。
八、檢送總統教育獎歷屆獲獎者生命教育專題講座暨展演活動實施計畫供參,並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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