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南投縣現場書寫簡章辦理。
二、請各校確實轉知參賽學生於113年10月9日(星期三)至竹山國小行政大樓一樓會議室、齊賢館(南投縣竹山鎮向學街32號)參賽。
三、現場書寫比賽時間:
(一)國小組(上午場)09:30-11:30。
(二)國中組、高中組(下午場)13:30-15:30。
(三)請於比賽30分鐘前完成報到,書寫時間為120分鐘(含摺紙時間),60分鐘可離場。
四、參賽者須攜帶「作品標籤」、「學生證或附照片之在學證明書(證明書應加蓋學校證明戳記)等附照片之身份證件」辦理報到手續。
五、作品標籤一律由報名系統列印,請勿自行繕打;學校指導老師欄位須事先完成簽名,若無學校指導老師須填「無」,題目欄位先空白,待當天現場抽題後填寫(作品標
籤現場黏貼,請自備膠水、剪刀)。
六、現場書寫注意事項:
(一)比賽試題(書寫內容)由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提供,現場抽出2題,由參賽者自2題中選取1題書寫。
(二)比賽時間未開始,禁止翻閱試題及主辦單位準備用紙。
(三)書寫用具(筆、墨、硯、墊布……等)請參賽者自備,現場書寫比賽用紙由承辦單位現場發給每人空白宣紙(蕙風堂羅紋H紙)2張,書寫完成後擇1張繳回(並自行黏貼
報名表)參加決選比賽,除本比賽提供用紙,不得使用其他紙張書寫,亦不得自行攜帶紙張試寫。
(四)書寫時除自行準備之墊布,禁止於比賽用紙下墊置其他物品,且墊布不得繪有米字格、九宮格、田字格等;國小中年級組得於紙下墊格子,惟格子內不得繪有米字
格、九宮格、田字格等,並應予監場人員檢視。
(五)不得攜帶行動電話、平板電腦、或其它具有記憶和搜尋資料錄影(音)功能之電子器材等物品進場。
(六)參賽者於比賽中請勿在會場來回走動,或在場內交談議論,避免影響其他參賽者權益。
七、請帶隊老師及參賽學生務必配合:
(一)請於抵達競賽承辦學校前,自行量測體溫,如有發燒、呼吸道相關症狀且篩檢陽性,請勿參賽,以維護自身及他人健康。
(二)此次比賽僅開放參賽選手進入比賽場地,書寫完畢後請
儘速離開試場勿逗留。
八、請貴校惠予參賽人員及帶隊教師當日以公(差)假登記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