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
一、依據11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及115學年度全國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請各校於週會及校務會議時宣導本項比賽相關訊息:比賽項目、報名時間、報名方式等;並請各校教師將本項比賽相關訊息抄寫於家庭聯絡簿周知各家長。
三、網路報名時間:115年9月11日至9月30日。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路報名;請各校指派專人協助學生報名,高中職、國中小學團體組、個人組以學校為單位,由學校統一至草屯國小網站(www.ttes.ntct.edu.tw)音樂比賽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後,將報名資料上傳並同時列印報名表,紙本報名表經學校核章後於10月8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送達草屯國小輔導處(地址:54249南投縣草屯鎮玉峰里玉屏路210號,信封右上角請註明:音樂比賽報名表)。
五、比賽時間:115年11月10、11、12、17、18、19日;比賽地點: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廳(團體組)及演講廳(個人組)、縣立體育館。
六、南投縣115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團體項目中,除行進管樂、打擊樂合奏、絲竹室內樂之南管樂、北管樂及客家八音、室內樂合奏國小組、排笛合奏、合唱國小乙丙組、兒童樂隊國小乙丙組及直笛合奏國小乙丙組無指定曲外(需演奏2首自選曲),其他各參賽隊伍應從該類組指定曲目中擇一演出。
七、南投縣115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個人組指定曲,均為11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指定曲目第3首。
八、本縣賽個人項目指定曲應依規定之版本完整演出,自選曲得自行選段演奏,或決定是否反覆演奏。
九、個人項目無論類組,具A組資格學生均不得報名B組;非具A組資格學生初賽時得報名A組;取消(但A組報名結果並無音樂班學生報名,而僅有非音樂班學生報名時,則由主辦單位逕予合併為B組競賽)之規定。
十、鋼琴調音A=442Hz。
十一、有關11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及115學年度全國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相關資訊公告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http://web.arte.gov.tw/music/);南投縣縣賽相關資訊公告於南投縣教育網路中心(www.ntct.edu.tw)及草屯國小音樂比賽網頁,請逕上網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