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一、依據本署115年1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5800098號函續辦。
二、旨案討論會活動資訊分述如後:
(一)北區:
1、時間:115年5月16日(星期六)。
2、地點:臺北市張榮發基金會 802會議廳(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8F)。
(二)中區:
1、時間:115年5月23日(星期六)。
2、地點:臺中市金典酒店 奧林帕斯2廳(臺中市西區健行路1049號11F)。
(三)南區:
1、時間:115年5月30日(星期六)。
2、地點:高雄商務會議中心 商道廳(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5號3F)。
三、另署長有約活動資訊分述如後:
(一)北區:
1、時間:115年7月16日(星期四)。
2、地點:臺北市張榮發基金會 802會議廳(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8F)。
(二)中區:
1、時間:115年7月23日(星期四)。
2、地點:臺中市金典酒店 奧林帕斯2廳(臺中市西區健行路1049號11F)。
(三)南區:
1、時間:115年7月30日(星期四)。
2、地點:高雄商務會議中心 商道廳(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5號3F)。
四、如有旨揭活動相關行政事宜,請逕洽國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王怡淨助理,電話:(04)8360105分機321。
五、參加本次活動之學生往返交通費(請檢附票根),由本署委辦計畫經費項下支應,另離島及花蓮、臺東地區學生倘因參加本活動而有住宿需求者(住宿地點自行規劃),務須向法定代理人告知活動內容及住宿地點等相關資訊,並於繳交報名資料時,同時檢附住宿家長同意書,住宿費用亦由前開經費項下支應(需檢附住宿證明)。
六、全程參與本活動之學生,由本署頒發學生參與證明1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