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7日臺教社(一)字第1152400855號函辦理。
二、旨案為強化建立國人終身學習觀念,教育部辦理115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實施計畫,鼓勵全國民眾參與終身學習楷模選拔,落實學習社會之發展。
三、選拔對象分為「教學者」及「學習者」組。
四、參加資格與條件:
(一)學習者組
1、年滿18歲以上之非在學學生,進行終身學習活動達5年以上。發展個人生涯,力求自我實現,足為學習表率者。
2、個人能持續終身學習,因應社會變遷,善用學習資源,並能熱心分享學習經驗,具有卓著績效者。
(二)教學者組
1、年滿18歲以上之國人,進行終身學習教學相關活動達10 年以上。發展個人生涯,力求自我實現,發揮專業技能與知能,持續推動終身教育,足為教學表率者。
2、個人能持續終身學習,具備因應困難或障礙之能力,善用各類資源,積極啟發與激勵他人共同參與學習,具卓著教學績效者。
(三)本項計畫選拔方式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辦理,由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辦理初審作業。
(四)請詳閱附件計畫,並備齊送審資料一式5份於115年4月29日(星期三)前逕送本府教育處社教科,俟本府辦理初審後,再請受推薦人員連同推薦書及相關佐證資料拷貝10份逕送本府彙辦。
(五)相關表件請至「教育部全球資訊網∕認識教育部∕教育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資料下載」下載。
(六)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辦理旨揭計畫,如需諮詢,可洽計畫團隊(何依庭行政專員,02-6610-1234分機1526)。

單位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