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4年7月14日師大體研中字第1141019254號函辦理。
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原於114年7月3日以師大體研中字第1140026412號函所發佈之「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經大會決議,將南區團體甲組比賽日期由原訂
115年3月19日至20日調整為115年3月18日至19日,並請以本次隨文檢附之實施要點版本為準。
三、本次修訂亦補充說明團體甲組道具證核發數量,每隊原則上核發8張,惟參加兒童舞蹈類組者得核發10張,請各參賽單位依最新實施要點內容辦理。
四、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網址:https://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相關比賽資訊請見資訊網最新消息公布,為保障參賽權益,請詳閱實施要點。
五、檢附「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更正版)乙份。
單位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