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一、依教育部114年1月3日臺教學(二)字第1140000603號書函辦理。
二、請於網站、通訊軟體LINE官方帳號、社群網頁、群組等管道廣為宣傳旨揭圖檔,鼓勵各界踴躍推薦,參與孝行楷模選拔。
三、檢附教育部函、內政部函及宣傳團檔各1份。
單位處室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一、依教育部114年1月3日臺教學(二)字第1140000603號書函辦理。
二、請於網站、通訊軟體LINE官方帳號、社群網頁、群組等管道廣為宣傳旨揭圖檔,鼓勵各界踴躍推薦,參與孝行楷模選拔。
三、檢附教育部函、內政部函及宣傳團檔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