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制度校園推廣 (第十期)計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轉司法院於114年度持續辦理「國民法官制度校園推廣(第十期)計畫」,邀請高中職以上各級學校共同舉辦國民法官相關活動。
一、依司法院114年1月14日院台廳刑四字第11302025713號函辦理。
二、為使國民法官新制深耕校園,並致力於校園推廣法治教育,司法院自108年度起持續辦理國民法官校園推廣計畫,獲得 來自各界的熱烈迴響,確實達推廣國民法官制度成
效,爰賡續於114年度辦理旨揭計畫,使更多校園學子瞭解新制內涵。
三、旨揭計畫係以下列形式,邀請高中職以上各級學校(包括各大專院校、所屬系所辦公室或立案社團)申請與司法院或所屬各法院共同舉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