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際疫情趨緩,且未發現具威脅之新型變異株,為配合邊境管制及社區防疫措施穩健放寬,該中心調整自主疫指引,並自本(112)年2月7日起實施,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有關檢測時機部分,調整為「有症狀時應於自主防疫地點休息,並以快篩試劑進行快篩」。
(二)有關外出注意事項部分,刪除「外出須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

基於有症狀旅客於入境時,均可主動洽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港埠檢疫人員於必要時採檢,且目前國內販售家用快篩試劑通路普及,民眾購買便利,入境者於港埠自由領取家用快篩試劑數量自本年2月7日(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起,由4劑調整為1劑,確診者之密切接觸者亦自本年2月7日起(確診者隔離起始日)調整為發放1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