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學訊息:

104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共同科目英文科將加考非選擇題,其中選擇題至少佔 80分、非選擇題至多佔20分,非選擇題題型舉凡填充、中譯英、英譯中、句子改寫及 句子重組等,考生可上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網站下載相關資訊。

 

考試類別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藝術群影視類07

國文

英文

數學(S)

專業藝術概論(影視)

展演實務(影視製作概論)

設計群20

國文

英文

數學(B)

色彩原理、造形原理、設計概論

實作:基本設計、繪畫基礎、基礎圖學
題型:術科實作考試

                 

 

104 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認可之中央、直轄市主管

行政機關主辦之技(藝)能競賽

編號

競賽或證照名稱

競賽優勝名次及證照等級

優待加分標準(百分比)

適用招生類別

1

全國高職學生團隊技術創造力培訓與競賽活動

第 1~3 名

增加甄審總分20% 依本委員會

依本委員會

簡章規定

其餘得獎者

增加甄審總分 15% 簡章規定

2

全國高中職智慧鐵人創意競賽暨國際邀請賽決賽

第 1~3 名

增加甄審總分20% 依本委員會

依本委員會

簡章規定

其餘得獎者

增加甄審總分 15% 簡章規定

3

人工智慧單晶片電腦鼠暨機器人國內及國際邀請賽

第 1~3 名

增加甄審總分20% 依本委員會

20 電機、21 冷凍

25 電子、26 電訊

其餘得獎者

增加甄審總分 15% 簡章規定

4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特優、優等、甲等

增加甄審總分20%

80 工設、85 商設

入選

增加甄審總分15%

5

全國技能競賽分區(北、中、南)技能競賽

第 1~3 名

增加甄審總分20% 依本委員會

依本委員會

簡章規定

第 4、5名

增加甄審總分 15% 簡章規定

6

全國高職學生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決賽

第 1~3 名

增加甄審總分20% 依本委員會

依本委員會

簡章規定

佳作

增加甄審總分 15%

7

全國學生舞蹈比賽

第 1~3 名

增加甄審總分20% 依本委員會

77 服裝、78 美容

80 工設、85商設95 幼保

其餘得獎者

增加甄審總分 15% 簡章規定

8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

第 1~3 名

增加甄審總分20% 依本委員會

77 服裝、78 美容

80 工設、85 商設95 幼保

其餘得獎者

增加甄審總分 15% 簡章規定

 

 

 

 

 

 

 

104 學年度四技二專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

競賽優勝名次或證照等級及其優待加分標準表

競賽、證照名稱主辦單位

競賽優勝名次

或證照等級

甄審優待加分百分比

國際科技展覽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國際技能競賽組織

國際奧林匹克殘障聯合

由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參加

第1~3名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55%

 

優勝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50%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國際科技展覽

勞動部(國際技能競賽中華民國委員會)

勞動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正(備)取國手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45%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勞動部(國際技能競賽中華民國委員會)

勞動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第1名(金牌)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40%

第2名(銀牌)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35%

第3名(銅牌)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30%

第4、5名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25%

全國技能競賽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

勞動部(國際技能競賽中華民國委員會)

勞動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第1名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25%

第2、3名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20%

佳作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15%

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第1~3名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30%

第4~15名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25%

第16~30名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20%

第31~50名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15%

第51~76名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10%

中央各級機關及直轄市政府主辦之全國性各項技藝技能競賽(請參閱第23 頁之競賽加分項目)

教育部

第1~3名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20%

其餘得獎者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15%

領有技術士證者

勞動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甲級技術士

證增加甄審實得總分25%

乙級技術士

證增加甄審實得總分15%

其他參加國際性特殊技藝技

能競賽

 

獲相關競賽優勝名次

增加甄審總分15%~50%

(由本委員會依相關資料認定)

備註:

1.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獲各職種優勝,並且在分配參加甄審名額以內之名次者,得參加甄審入學。

2.同時持有2種以上符合加分優待之技藝技能競賽(展)或技術士證者,限選1項優待加分。

3.競賽或展覽項目依主辦單位之規定,須以團體組應賽(展),個人確係實際參與,表現優良,並經主辦單位評

審委員會推薦,持有證明者,參加甄審時,加分優待標準相同。

4.中央各級機關及直轄市政府主辦,並經本委員會認可之全國性各項技藝技能競賽請參閱本簡章「招生類別代碼

名稱、適合甄審之技藝技能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

5.在資格審查前,若相關辦法或實施要點有所修訂時,概以教育部最新公告為準。

6.除依參加競賽(展)優勝名次及技術士證等級予以加分優待外,對於各種特種身分之考生均不予另外優待加分。

七、藝術群科技大學升學科系:

招生學校

招生系組

招生學校

招生系組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文化創意產業系

環球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朝陽科技大學

傳播藝術系

 

多媒體動畫設計系

南台科技大學

資訊傳播系

 

創意公共傳播設計系

視覺傳達設計系(動畫設計組)

吳鳳科技大學

應用數位媒體系視覺傳達設計組

流行音樂產業系

中州科技大學

視訊傳播系

崑山科技大學

公共關係暨廣告系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數位多媒體設計系

視訊傳播設計系

 

演藝事業學士學位學程

時尚展演事業學士學位學程

文藻外語大學

傳播藝術系

樹德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和春技術學院

傳播藝術系

表演藝術系

蘭陽技術學院

時尚美容設計系

藝術管理與藝術經紀學位學程

黎明技術學院

時尚造型設計系

健行科技大學

數位多媒體設計系

 

流行設計系

萬能科技大學

商品設計系

東方設計學院

影視藝術系

高苑科技大學

資訊傳播系(影視傳播設計組)

 

表演藝術學位學程

行動多媒體設計學位學程

崇右技術學院

演藝事業系

聖約翰科技大學

數位文藝系

 

數位媒體設計系

時尚經營管理系(流行採購與開發組)

 

表演藝術系

東南科技大學

企業管理系

 

影視傳播系

表演藝術系

 

時尚造型設計系

數位媒體設計系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數位媒體設計系流行音樂與影視傳播組

南開科技大學

數位生活創意系

 

數位媒體設計系動漫藝術組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

視覺傳達設計系((淡水校本部))

 

 

 

時尚造型設計管理系(時尚展演設計組(淡水校本部))

 

 

 

八、設計群科技大學升學科系:

招生學校

招生系組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工商業設計系商業設計組

工商業設計系工業設計組

建築系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工業設計系

視覺傳達設計系

建築與室內設計系室內組

數位媒體設計系

文化資產維護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