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4學年以單獨招生方式招收財務金融學系、財經法律學系及企業管理學系三系各50名,共150名學生,並提供「希望助學金」予學生申請。

二、「希望助學金」的申請資格為凡持有學測、統測或指考其中一科目成績達前標以上,且高中三年操行成績均達80分以上(或獎勵紀錄優異)者,經學校審查符合「青年自立」條件,享學雜費、食宿全額減免,另頒每月助學金5千元,在學期間的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達一定標準者,可繼續領獎。在學期間每年學業成績居各系前50%者繼續領獎,達成本校優質產學夥伴人資部門所訂考核標準者,大學四年級簽約保障就業。

三、學生可於附表上填寫,於獨招期間(104年6月28日起至8月13日止)傳真至06-2870208招生中心收。以助學方式幫助自立青年,免除經濟上之憂慮,全心向學、發揮潛力。